当前位置:3118c云顶 > 资讯时讯
天津港爆炸事故中受损车辆已可理赔

记者9月14日从天津滨海新区政府获悉,在天津港“8·12”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中受损的车辆已经可以理赔。市民可通过填写登记表及到公安部门报案等方式报备,未投保商业车损险的也可以获得赔偿。

在这次事故中受损严重的7个小区居民的非营运机动车辆有损坏的,居民可从群众工作组领取、填写《“8·12”爆炸事故居民非营运机动车辆损失登记表》,其中租户需提供租赁合同。其他受损车主需到辖区公安部门进行报案,报案证明、登记表等材料准备完毕后交回指定服务点。

根据爆炸后续处理的工作安排,9月14日开始发放相关登记表格,交回时间截止到9月16日,9月17日到21日为筛查时间,9月22日开始查勘定损。

记者了解到,对未投保商业车损险的,受损车辆将由滨海新区金融服务局委托人保企业代为查勘定损,按照商业车损险的责任范围定损,并到指定4S店免费修理。

对于已经投保商业车损险的,则由相关承保企业定损理赔。其中未投保不计免赔条款的,受损车主需提供商业险保险单、投保企业不计免赔条款免赔金额的证明材料、被保险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号。承保企业不予赔付的部分由滨海新区金融服务局委托人保企业代偿。


分享到:
点击次数:1640  更新时间:2015-09-15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
XML 地图 | Sitemap 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