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银保监局推荐
中国移动 16:21 李大叔 老王,前不久我在A保险企业投保了重疾险,保额很高哦。 哦?您前几年不是患了心脏病还在吃药治疗吗? 没事儿,我听朋友说,只要我不说,两年内不理赔,保险企业就不能主动解除合同了。 不能解除合同也一定会给你理赔么? 我的身体很好,症状很轻了,就算十几年后要理赔,保险企业也不一定查得到呀。 老李,这都什么年代了。买保险就是为了有保障,切勿因为侥幸心理而吃亏呀! 噢……那我应该怎么做? 这位大叔身上经历的事,或许也常常发生在大家的身边。 对话中的李大叔,在投保时未履行“如实告知”义务,又错误理解了“两年不可抗辩条款”。那么,带病可以投保吗?什么是“如实告知”,违反“如实告知”会有什么后果呢?大家先来看一下某保险企业的一个真实案例。 2015年3月客户刘某通过保险业务员为自己投保某保险企业重疾型产品,保额为10万元。 2019年1月刘某因患严重心肌炎向保险企业提出索赔。保险企业在审核调查时,发现投保人在投保前已经患有疾病,在当地医院进行过治疗,但在投保时的健康问卷中未对身体情况进行如实告知。 因投保人故意隐瞒病情,理赔部门最终做出拒付、解约退还现金价值的处理决定。